岳阳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管理制度
2022年09月14日发布

岳阳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管理制度

 

1、会长办公会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委托会长办公会议其他成员主持

二、会议主持人可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三、会议研究事项:

1.贯彻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决定有关财务管理事项;

4.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5.提出本会章程修改意见;

6.需要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议题由秘书长汇总提出,报会长审定。

五、会长办公会议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会议形成纪要,按办文程序呈报审签、印发。

 

2、学习调研制度

一、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调研计划,结合中央、省、市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学习调研时间内容。

二、坚持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应为会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品。

三、集中学习由会长主持,或委托副会长、秘书长主持,会员、理事单位等参加,并应作好学习记录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把理论学习与调有机结合,适时开展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学习调研在遵循相关规定前提下应不拘形式,务求实效。

六、坚持开放式调研,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第一手情况,广泛开展与党政研究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沟通合作,积极借助外力和“外脑”,着力提高调研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果质量。

七、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外出学习考察、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严格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八、加强成果转化,积极推介运用学习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并努力争取在各级报、刊、网等媒体上发表,每年进行一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和人大好新闻评选,表彰交流调研成果。

 

3、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依法依规,遵守章程,公开透明,一支笔审批。

二、规范收入来源:依照章程规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规范支出方向:依照章程规定,经费主要用于订购、编印学习研究资料,保证宣传平台正常运转,奖励、表彰研究宣传成果,聘用人员薪酬及相关劳务支出,开展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活动,以及其他有关的公益活动。

四、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由经办人申报,秘书长审核,会长签批;各类报销的原始票据要合理合法,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填写规范。

五、严格票据管理:严格遵照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坚持专人、专账和票款分离的原则,设立票据台账,及时登记和核对,保证票据领、销、存等情况真实不遗漏,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六、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规定聘用专业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主动报告、自觉接受会员代表大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4、新闻宣传理论研讨工作奖评办法

为了加强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充分调动全市人大系统、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员撰写新闻宣传和理论研讨文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播)发反映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经验成果,扩大我市人大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评项目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鼓励多向《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友》《湖南法治报》《岳阳人大》等人大系统主要宣传阵地投稿,争取多在中央、省市级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上稿。每年组织一次好新闻奖评选,范围是上年度在上述媒体刊发的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文艺作品等。原则上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奖。每年组织一次主题明确的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屈原管理区人大工委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及会员推荐理论研讨文章。原则上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另设优秀奖若干篇。

3.组织奖。为了提高上稿率和组稿积极性,设立组织奖,以用稿量及稿件质量对县市区前三名、委室前两名进行奖励。

4.质量奖。凡公开刊发的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理论稿件等,均给予一定奖励。

二、评审办法

好新闻奖和优秀论文奖,由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并常委会研究室组织申报、评定;组织奖和质量奖,由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同市人大相关委室组织评定;好新闻奖、优秀论文奖、组织奖和质量奖,均由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同常委会研究室进行奖励。

三、奖励标准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100元。

2.组织奖1000元。

3.质量奖。参照国家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实行浮动奖励:刊登在《中国人大》的稿件,1000字以上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下奖励500元;刊登在《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友》《湖南法治报》的,1000字以上奖励500元,1000字以下奖励300元;刊登在《岳阳人大》的,1000字以上奖励200元,1000字以下奖励100元;刊发在其他国家、省市级公开发行刊物和电视、网站(不含子专题及版块)等媒体上的,比照以上标准减半奖励;刊登在中央、省市级党报党刊上的,比照以上标准加倍奖励(以上均不含消息短讯)。

奖励标准可由组织评审单位酌情调整。

四、奖评计分

实行单位奖评加分制,超过基数加分,未完成基数不计分。

1.基数标准:参与奖评的宣传类文章(已发表)县市区每年6篇,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2篇;参与奖评的理论研讨类文章县市区每年3篇,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1篇;未完成基数的,不参加组织奖评选。

2.加分标准:超过基数公开发表或被组织评审单位认可的文章,每篇计1分;获好新闻奖、优秀论文奖的,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10、8、5、1分;获质量奖的,参照奖励标准按10、5、3、2、1分及相应加减比例加分;同一篇文章取最高等次加分一次;获组织奖的,加10分。

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文章的奖评加分,根据文章内容,计入相关联系委室。

五、奖评时间

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同常委会研究室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新闻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奖评活动,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奖评加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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