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这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近段时间,学习浪潮激荡华夏大地,我也反复进行学习。报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作了浓墨重彩的阐述,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与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融汇贯通、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我认为,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关键是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汲取力量。
汲取党之力,铸人大工作之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确保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人大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一要坚定人大正确政治方向。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明确定位。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要维护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要原则。要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确保省市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三要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这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实现途径。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人大党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中的党员要树牢党的意识,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担当尽责、作出表率,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汲取民之力,培人大工作之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如何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
一要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主阵地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证大会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任务。必须正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与实质、形式与实效的关系,程序是为依法行使职权服务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集思广益、共商国是的重要舞台,只有将程序与实体、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整合统一成为国家意志,使之既汇聚丰富民智,又具有法律效力。
二要发挥好人大职能主抓手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要在坚持开门立法中增强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针对性,扩大基层单位、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等立法参与互动,切实把更多的民意“装”进法里。要在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中增强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性,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大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跟踪落实审议意见和督办代表建议等措施,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手段,让人大监督成为具有广泛民意的监督。要在决定重大事项中增强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范性,人大在具体决定每个重大事项时,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集体表决通过,保证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共同意愿。
三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主力军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深深根植人民之中,是因为人民为实现自己当家作主而选出的代言人——人大代表深深根植人民之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其根植人民群众的优势,把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代表的一项基本功和“常规动作”,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推动代表扛牢职责使命、当有质量的代表,聚焦时代发展、当有音量的代表,紧扣为民利民、当有热量的代表,带头实干担当、当有分量的代表,通过代表全天候联系人民,实现人民全过程参与民主。
汲取法之力,强人大工作之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章节,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宪法法律的崇尚者和捍卫者,是地方法规的缔造者与守护者,肩负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推动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要带头懂法用法,依法行权履职,用法治思维统领人大工作,用宪法法律规范“一府一委两院”行为。
一要以良法筑法治之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结合岳阳实际,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操作性强的优势,立发展更需要的法,立群众更欢迎的法,不断夯实法治基石,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行稳致远。
二要以执法行法治之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基本建立,最重要的是发挥这些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法治力量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三要以普法积法治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充分发挥人大宣传贯彻宪法法律的带头和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开展执法检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监督,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宪法法律学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等,唯有如此,法治之灯才会越来越亮、法治之势才会越来越强。